最后的水量
最后的水量 最后的水量

EN 997标准与最终水量试验

根据本标准的条款,评估方法在第5.7.2.7节中进行了说明。

5.7.2.7 最终水量试验

5.7.2.7.1 试验装置

试验装置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。当使用参考马桶时,可以使用最终水量与6L偏差为±0.1L的其他试验装置。

5.7.2.7.2 试验材料

使用4个按照附录E制备的试验样品。

5.7.2.7.3 试验方法

对于成人马桶,将4个试验样品逐一放入马桶内;对于婴儿马桶,则放入2个试验样品,然后排放储水箱中的水。对于浅水封马桶,4个试验样品如图3所示放置。

此试验再重复9次,共完成10次。如果在冲洗过程中所有试验样品未被冲走,则结果记为0L。

试验结果评估

如果试验结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,则视为合格:

  • 在10次试验中有8次,4个试验样品被冲出马桶,且每次试验的最终水量≥2.5L
  • 10次试验的最终水量的算术平均值≥2.8L

如果马桶在10次试验后不满足这些条件,则需额外进行20次试验。如果这些试验满足以下任一条件,则视为合格:

  • 在20次试验中有16次,4个试验样品被冲出,且每次试验的最终水量≥2.5L
  • 20次试验的最终水量的算术平均值≥2.8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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